漓江水质保护

时间:2023-02-17 10:30

漓江污染源治理 


漓江在 20 世纪 60 年代中期以前,水体清彻透明,无臭,无异味,江水表面无泡沫,水质良好。到 20 世纪 70 年代末,随着桂林市工业的发展,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污染了漓江。

 

漓江的环境保护备受世人关注。治理漓江始于 1973 年,在周恩来总理亲自关怀下召开的全国第一次环保工作会议上,首次把漓江列为全国重点保护项目之一。同年,邓小平同志陪同加拿大总理特鲁多视察桂林,乘车到解放桥附近,看到几处污水正在排入漓江,语重心长地对桂林市的同志说,桂林的风景世界驰名,保护好桂林山水不受污染,是桂林的一项重要工作。 “你们为了发展生产,如果把漓江污染了,把环境破坏了,是功大于过呢,还是过大于功?请你们好好考虑考虑,不然的话,功不抵过啊!”此后,对于漓江流域环境与水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小平同志回京后,指示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桂林漓江的治理和环境保护,并下发了文件。1974 年 12 月 15 日,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了《环境保护规划要点和主要措施》 。规划要点把桂林漓江列入了全国主要江河之列,要求在三五年内控制污染,十年内使污染得到根治。

 

由于漓江的污染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和重视,从 20 世纪 70 年代初至 1990 年末,为治理漓江沿岸工业污染源,共上废水处理设施 143 套,设计处理能力 8.61 万吨/日。在工业迅速增长的情况下, 将工业废水处理率从 1981 年的 10.75%提高到 1990 年的 60.20%,每年去除各类污染物质 10 多万吨, 基本消除重金属及有毒物质对漓江的污染。 采取各种节水措施,改进工艺,提高循环用水率,降低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效果显著。

 

漓江污染源经过 40 多年的治理成效显著。漓江水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水质良好符合控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水要求.。

 

漓江水面污染治理


 加强对漓江的保护管理,1984 年,市人民政府把漓江保护列入 1985~2000 年《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 。市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局、桂林航政所、工商行政管理局从 1985 年至1990 年,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关于严禁在我市辖区内水面上经营水上餐厅、旅社、商店的决定》 、《关于加强漓江旅游船排污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加强漓江游船餐饮的管理规定》 、《关于禁止在漓江和市辖区部分河段设置网箱养鱼的通告》 。 为配合 《关于加强漓江旅游船排污管的暂行规定》的贯彻实施,1986~1987 年还投资 31.73 万元,改造漓江旅游船只 112 艘,旅游船只一律增设了粪便集装设施,旅游船上的粪便,禁止排入漓江。投资 29 万元,在漓江沿岸建粪便无害化处理站三座。投资 31.4 万元,建粪便处理船一艘,旅游船上的粪便每天按规定集中到岸站处理,改变了船上粪便直接排入江中的千古陋俗。同时在桂林漓江航区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设立废旧电池回收箱、配置污水装置桶、实行净菜上船、严禁游客往漓江抛掷物品、游船必须到指定的排污站完成排污工作等,桂林市交通部门在漓江航区开展“保护母亲河号”客船评比活动,要求所有漓江航船必须实行动态管理,在保护漓江生态环境中作出突出成绩,把美丽的漓江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型的文明航线。

  

漓江支流治理


为科学保护好漓江,市委、市政府于2015年至2016年持续开展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和市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计划总投资4.67亿元。项目自2015年8月动工,共实施76个子项目,目前已经完成70个。项目新建截污管网已基本覆盖全市主要建成区,新建污水管道41130米,清淤7980米,砌筑河道护堤4500米;完成泵井建设25座,永久性泵房2座。污水截留方面,经过整治,目前每天截流污水23661吨,完成截污任务的147.9%,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超过97%。与此同时,该市还将截污工程与景观提升改造相结合,打造截污整治精品工程,在六狮洲、临江下里、下关村等片区增强绿化及立面改造,修建生态步道。在污染源治理方面,完成6个污染源整治,COD减排量每年减少1750吨,氨氮每年减排87.5吨。此外,该市还引进水体生态修复技术,对市民关注度较高的南溪河、灵剑溪等开展水体生态修复试验,成效明显。 

 

漓江环境监测工作


为保护漓江,从 1979 年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就开展了对漓江及其支流的水质监测。该站对漓江及其支流设置若干监测断面,每年进行枯、丰、平三个水期的常规监测,从未间断,平均每年获取监测数据 3800多个。还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随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监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