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航区能获得一项殊荣,能为名副其实的“黄金水道”,有桂林市漓江游览调度结算中心(其前身桂林市水路客运中心和桂林市涉外管理处)一份辛劳,中心长期坚持漓江游览“四统一”管理机制,以优质的服务,科学的管理,熟练的业务和先进的技术,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自1989年以来,漓江旅游航线共接待中外游客2323.3万人,实现营业收入24.54亿元,为桂林市财政创收9.37亿元,为桂林市交通旅游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为文明航线创建尽了一份力量。
1988年7月,桂林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批准成立桂林市水路客运管理中心和竹江涉外码头管理处,对漓江游船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票证、统一售票、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由桂林市交通局组建成立桂林市水路客运管理中心,与市运输管理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负责统一出售和管理漓江游览船票。由桂林市旅游局组建成立竹江涉外码头管理处,并由市交通局、工商局、公安局、航政所派员参加该处的管理工作,接受市交通局的委托,对定点涉外游船执行客调和船调。
1989年,漓江涉外码头管理处更名为桂林市漓江涉外管理处,1993年,桂林市航务管理处成立,桂林市水路客运管理中心并入桂林市航务管理处。2000年9月,根据桂林市委市发[2000]47号文件精神,桂林市水路客运管理中心和桂林市漓江涉外管理处合并,实行统一管理。漓江游览的管理和经营实行政企分开,分别成立桂林市漓江游览管理办公室和漓江游览调度结算中心。漓江游览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漓江游览调度结算中心负责漓江游船售票、调度和结算,接受漓江游览管理办公室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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